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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出新规:住宅小区人防地下室主用公益

2014-5-14 12: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65| 评论: 0

  住宅小区的人防地下室,平时宜承担公共教育、社区活动等公益性服务功能。而不是当作出租屋让人租住。今起,北京市地方标准《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在市规划委网站上开始公示并征求意见。
          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称,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商场、人行通道和停车库,战时作为人员隐蔽和物资的储备地。各种设备设施不仅应满足相应技术要求,还要及时对其进行维护管理,并方便平时使用。
          《规范》要求,人防工程应除满足战时防护和使用要求外,还应满足平时使用的各项功能要求。直通室外的主要出入口附近地面应设置人防管理用房(含水冲厕所),满足平时管理人员的基本需要,面积不宜小于15平米。
          此前,部分小区曾出现过将人防地下室出租居住的违规现象。此次《规范》中明确了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功能。其中,结合居住区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时宜承担公共教育、社区活动等公益性服务功能;结合大型商业办公、体育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时宜承担公共教育、应急物资储备、社区应急指挥等公益性服务功能;结合各级政府办公场所配建人防工程,平时宜承担应急指挥、应急物资储备等公益性服务功能。
          《规范》要求,平时承担公共教育、应急指挥等功能的人防工程,其内部房间宜采用大开间设计。平时经常有人员活动的人防工程应设置采暖、通风、给水、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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