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全国服务热线

0571-87035965

你的位置: 首页 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查看内容 订阅

福建省住建厅出台意见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

2014-5-14 12: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40| 评论: 0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出台《关于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的若干意见》,统一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对擅自增加的前置条件以及“搭车收费”、“搭车审批”现象进行清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意见》突出精简要件、统一格式、减少重复、允许容缺、缩短时限五大亮点。
          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统一全省办理条件,将要件“菜单”化,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要件各12项,清理各地擅自增加的前置条件,减少超过三分一。
          二是制定全省统一的施工许可申请表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办理要件需提交的材料进行规范,制定标准用表,全省统一格式、统一编号,为推行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
          三是优化办理流程,对存在重复提交材料的环节进行梳理,如明确仅在安全监督申请环节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资料,避免重复审核把关,提高审批时效。
          四是对大型的或技术难度大的或专业性强的工程允许容缺预审,可以分桩基、主体工程等分别办理单项施工许可,办理桩基施工许可时,可容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仅凭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办理施工许可。
          五是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等前置条件的办理时限缩减至1个工作日,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办理时限从目前的3~10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杭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 浙ICP备15013030号-5 )

GMT+8, 2020-2-28 06:01 , Processed in 1.046875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