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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建委关于重新申报杭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的通知

2018-6-6 14:09| 发布者: 装饰协会| 查看: 1865| 评论: 0

关于重新申报杭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队伍建设,实现论证专家管理的优胜劣汰,保障专项施工方案切实可行,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建委决定重新建立我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录入专家库内的专家,市建委将颁发聘书并建立论证专家个人诚信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专业分类

(一)深基坑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七)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八)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九)人工挖孔桩工程;
    (十)水下作业工程;

(十一)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十二)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请按以上专业进行分类登记填写。精通上述多个专业的专家可同时登记多个专业。

二、专家资格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五)持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等注册职业资格者可优先入选;     

(六)年龄原则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论证工作。60周岁以上的专家,具有教授级高工专业技术职称的,由企业特聘,因论证专业需要,经审核通过后可入选。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专家资格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填写《杭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后附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原专家库内专家需对照资格要求重新申请。否则,原专家资格取消。

(二)“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章后,由所在单位汇总,填写《杭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申请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杭州市建筑业协会。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三)市建委组织对专家资格进行核查,对认定的专家在网上公布。

四、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将申请表、汇总表原件及电子文档,于2018年6月16日前报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谢逸敏、周奕    联系电话:0571-87012114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347-1号403室

 

附件:1.杭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

  2.杭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专家申请汇总表.xls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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