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规范模板支撑体系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杭建工发〔2017〕255号 各区、县(市)建设局,市质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市部分建筑工程出现采用无行业规范、规程和地方标准的简易版“承插型盘扣式”模板支撑体系,甚至个别工程项目现场采用老旧钢管加工作为模板支撑体系主要受力杆件,给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严重隐患。为严格规范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模板支撑体系构配件的质量管理。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目前现行的国家、行业规范、规程及地方工程标准明确的模板支撑体系,进一步强化对构配件进场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严禁施工现场利用老旧钢管加工作为模板支撑体系主要受力杆件的情况。要切实加强对进场模板支撑体系构配件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构配件使用管理台帐,详细记录构配件的来源、数量、使用次数、使用部位和质量检验等情况;同时做好对进场模板支撑体系构配件的抽样检测以及材料进场报验等工作,防止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构配件在施工中使用。 二、切实强化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管理。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做好模板支撑体系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检查、验收等各项管理工作。 1、施工单位应优先选用技术成熟、标准明确的模板支撑体系。对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规模的混凝土模板支撑体系严禁使用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当采用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尚未明确的支撑体系时,该支撑体系必须具有经备案的工程建设企业标准,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能组织实施。 2、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专项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编制依据、工程概况、设计计算、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图纸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应加强对专项方案的审批把关,凡内容空洞,套用痕迹明显,严重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不得审批通过。 3、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长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构造参数、搭拆工艺方法、工序、安全作业要点和检查验收要求等。安全技术交底后应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并履行签字手续,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填写安全技术方面交底内容,项目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填写日常安全常识、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教育内容。 4、模板支撑体系投入使用前,施工单位项目部应组织分项验收和综合验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体系的工程,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应当参加验收。验收的内容及数量要求应符合所采用的模板支撑体系的规范、规程及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验收后应签署意见,并加盖验收组织单位公章。 三、严格查处支撑体系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和安装、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进场模板支撑体系构配件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影响工程安全生产的要停工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采用行政处罚和信用扣分等方式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 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市安委办,各施工、监理单位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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