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杭州市建筑业科技创新成果奖的通知 杭建协〔2015〕19号 杭装协〔2015〕12号 各县(市)、区建协(装协)、会员单位: 为推进我市建筑业实施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建筑业企业科技研发的积极性,评估和推广我市建筑业科技创新成果,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15年杭州市建筑业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成果研发程序完整,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着,通过市级以上的鉴定、评价,并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国际先进水平; 2、成果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3、技术创新成果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成果。具体包括: (1)为提高生产效率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解决关键技术和难点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2)在高、大、精、尖、特工程的关键环节中有突破的创新技术; (3)对促进和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技术研究成果; (4)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或设备,在实践中再创新形成的施工工艺和技术; (5)获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荣誉称号项目,并在省、市建筑行业中具有独特内容的成果。 4、管理创新成果包括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单创新和集成创新,具体包括: (1)在以信息化为载体的现代科技引领的建筑企业管理诸如财务和成本管理、人力资源和劳务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等方面有突破创新,达到省、市建筑业领先和国内先进管理水平的成果; (2)创新标准化管理、获国家级工法或形成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在实际应用中效益显着,并达到省、市建筑业领先和国内先进水平的成果; (3)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生产水平,在施工现场和项目管理中有突破性的创新,并达到省市领先和国内先进水平的成果; (4)为促进和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管理研究成果。 5、申报成果应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一般应运行半年以上,成绩显着,稳定性好,具有推广价值。 二、申报程序和办法 1、由各县(市)区建协(装协),市建协、市装协各分支机构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5家。推荐名额各县(市)区建协等,可以相互调剂。 2、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杭州市建筑业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书(附件二)连同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于9月20日前报推荐单位汇总。 3、推荐单位提交杭州市建筑业科技创新推荐表(附件一)和有关资料一式二份,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于9月底前报协会秘书处。 4、申报书、申报材料以及推荐表、有关资料上报协会秘书处时,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5、协会秘书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初审、排序;对符合条件的按1:1.5额度提交专门评审委员会评审。 6、对提交评审委员会的科技创新成果,必要时可要求申报单位答辩。评审委员会最终以投票方式评出科技创新成果奖。 三、奖项的设置 杭州市建筑业2015年科技创新成果奖分设为技术创新成果奖和管理创新成果奖两大类。技术创新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6个,二等奖不超过10个;管理创新成果奖不超过10个。获奖成果均需经评审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 四、申报评选范围 1、申报单位范围:市建协、市装协(含分支机构)会员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建协(装协)会员单位,均可参加申报评选。 2、申报项目范围:凡在杭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在杭企业在外地的建设工程项目均可参加申报评选。外地进杭企业非在杭建设工程项目不参加申报评选。 五、表彰与奖励 1、对获得杭州市建筑业科技创新成果奖的单位由市建协、市装协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宣传表彰。 2、对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经验和做法,市建协、市装协依据有关规定组织编辑专辑,进行宣传和交流。 协会联系人:赵 萍、甘杭人 联系电话:87011350、87035965 附件:1、《杭州市建筑业科技创新( )成果奖推荐表》.doc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杭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15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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