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市建筑业企业 优秀总工程师表彰活动的通知 杭建协〔2015〕20号 杭装协〔2015〕13号 各县(市)、区建协(装协)、会员单位: 为宣传我市“十二五”以来建筑业为城乡建设做出的突出贡献,弘扬建筑业企业总工程师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工作中的奉献精神,进一步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决定开展杭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总工程师的条件 1、本人是在职的总工程师,任职时间不少于三年,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本人为本企业的科技进步和质量创优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成绩显着。 3、本人三年来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 4、本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没有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事故,且近三年内至少获得以下荣誉中的一项: (1)一项省级(含)及以上优质工程,仅限承建单位(一级及以上安装、装饰等专业承包企业可为参建单位)。 (2)两项设区市级优质工程,仅限承建单位(一级及以上安装、装饰等专业承包企业可为参建单位)。 5、本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近三年内至少获得以下荣誉中的一项: (1)一项省级以上工法; (2)一项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3)一项发明专利; (4)一项省级(含)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或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6、所在企业是市建协、市装协单位会员(含分支机构、各县(市)区建协、装协会员)。 7、所在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二、推荐与审定程序 1、各县(市)区建协(装协),市建协、市装协各分支机构作为推荐单位,并遵循自愿组织推荐的原则。 2、参加本活动的总工程师须填写《杭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交推荐单位审核。 3、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同意,推荐至我会。请各推荐单位按照《杭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提出的名额推荐,并将《杭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申报表》加盖公章,于2015年9月20日前报送协会秘书处,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 4、协会成立杭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从我会专家委员会成员中遴选组成。 5、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杭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审定。 6、获得杭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称号的个人,由市建协、市装协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彰。 协会联系人:赵 萍、甘杭人 联系电话:87011350、87035965
|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杭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 浙ICP备15013030号-5 )
GMT+8, 2020-2-28 06:01 , Processed in 1.06250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